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57691號函修正第101條;增訂第13條之1條文,自114年6月30日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4664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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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保管參加機構向本公司申請辦理資產評價作業時,應使用電腦連線或其他傳輸作業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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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接獲前項通知後,應即轉知外國保管、劃撥或結算機構辦理,並將該項作業報表通知跨境保管參加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