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3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57691號函修正第101條;增訂第13條之1條文,自114年6月30日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46643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應以身分證統一編號、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為基礎,歸戶彙總後編製債券所有人名冊,於還本付息日通知本息兌領機構辦理本息之兌領。
  2. 前項有價證券之發行人委託本公司代為處理本息兌領者,本公司收受發行人款項後於還本付息日辦理本息撥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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