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3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57691號函修正第101條;增訂第13條之1條文,自114年6月30日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46643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期貨交易所及期貨商應於發行人公告停止過戶日或還本付息日前一營業日,依第八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規定就其保管劃撥帳戶之有價證券自行編製證券所有人名冊送交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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