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57691號函修正第101條;增訂第13條之1條文,自114年6月30日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4664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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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送存、領回有價證券及辦理當期買賣交割屬於本公司應出庫、入庫之有價證券,本公司應依所訂之有關時限分別編製「入庫清單」及「出庫清單」,辦理有價證券之入庫及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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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彙計當日之「入庫清單」及「出庫清單」,並編印「有價證券入庫、出庫彙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