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57691號函修正第101條;增訂第13條之1條文,自114年6月30日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4664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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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收受客戶送存保管之有價證券,應編製證券號碼清單交付客戶,並即使用電腦連線作業輸入參加人編號、客戶帳號、證券種類、號碼及數量,並於輸入完畢後辦理客戶存摺之登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