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3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1140194006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3條

所有條文

  1. 金融服務業得以電話行銷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並採取線上成交者,依本辦法規定應說明或揭露事項,得由電話行銷人員以電話說明方式為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