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400638051號公告修正第10條條文,並自114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6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41095號函) |
所有條文
-
本中心有價證券櫃檯市場盤後定價交易之買賣申報時間為下午二時起至二時三十分止,並一律以當日等價成交系統最後一筆成交價格撮合成交,其買賣辦法由本中心另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