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6月2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400637021號公告修正第6條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6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140142號函)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者,於進行避險操作或於計算商品收益、解約或到期結算時,不得損及市場公正價格之形成或投資人之權益,並應就上述事項配合訂定及執行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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