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400060451號令修正公布第130條、第148條之3、第167條之1、第171條之1;增訂第123條之1、第123條之2、第129條之1、第132條之1;刪除第168條之7條文

所有條文

  1. 要保人為債務人之傷害保險契約之解約金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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