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40010230號公告修正第49條、第49條之4、第50條、第50條之9、第53條之8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139779號函同意核備) |
所有條文
-
證券商終止使用市場契約時,須了結在本公司市場所為之交易,並將一切帳目結清以後,始可向本公司申請發還交割結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