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40010230號公告修正第49條、第49條之4、第50條、第50條之9、第53條之8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139779號函同意核備)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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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上市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轉換股份予他新設或已上市、第一上市之既存公司,並成為該新設或已上市、第一上市之既存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者,該新設或已上市、第一上市之既存公司之有價證券自完成股票或新股上市程序後上市買賣,原上市公司之有價證券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