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1月25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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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議借交易出借人因出借有價證券而未取得之現金權益、有價證券權益、新發行有價證券認購權利等及股權之行使,由借券人與出借人雙方自行議定處理。其權益屬有價證券者,若需撥轉應經由本公司借券系統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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