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40001518號函修正第12條條文,並自114年6月23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41842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期貨交易人得於最後交易日收盤前,將原買進或賣出數量之一部或全部,於本公司集中交易市場賣出或買回,以了結契約之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