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資通系統安全防護基準參考指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9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6條 (鑑別資訊回饋與加密模組識別)
  1. 一、組織應遮蔽資通系統鑑別過程中之資訊。
  2. 二、組織如以密碼進行資通系統鑑別時,該密碼應加密或經雜湊處理後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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