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網路安全防護參考指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4月19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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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網路設備防護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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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應避免使用生命週期終止(End of Service, EOS/End of Life, EOL)之網路設備,並針對EOS/EOL之網路設備擬定汰除相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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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應定期檢視官方發布之軟體、韌體、弱點修補程式之更新,經過評估後將網路設備更新至最新版本或廠商建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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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組織經由網際網路連線至內部網路進行遠距之系統維護,應落實身份認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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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織所有網路設備之防護基準應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資通系統安全防護基準參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