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契約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1705681號公告修正第8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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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投資證券發行人申請指數投資證券上市,其上市契約應載明申請上市之指數投資證券名稱、發行日期、發行單位數、發行總額及上市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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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指數投資證券嗣後如有增減或內容變更,其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之指數投資證券上市申請書,或指數投資證券內容變更申請書所載之上市指數投資證券增減或內容變更事項,亦為指數投資證券上市契約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