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推薦證券商辦理股票申請上櫃案之評估查核程序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2月1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400533731號公告修正第5點、第7點、第14點,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2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130004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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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資控股公司身分申請其股票為櫃檯買賣者,推薦證券商亦應就其被控股公司依本評估查核程序第五條、第七條第四項(但第一款第五目得不適用)、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逐項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