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之推薦證券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2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400533731號公告修正第5點、第9點、第13點,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2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130004號函)

所有條文

  1. 各推薦證券商於評估報告應列明所負責評估之項目,並共同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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