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5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81689號令修正發布第54條、第58條、第60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期貨經理事業得經營下列業務:
    1. 一、接受特定人委任從事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
    2. 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