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5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81689號令修正發布第46條、第49條、第51條、第53條、第62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得對期貨信託事業之業務、財務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查核。
-
期貨信託事業對於前項之查核,應提出說明及提供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