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5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81689號令修正發布第21條、第23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主管機關、期貨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得對槓桿交易商之業務、財務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查核。
  2. 槓桿交易商對於前項之查核,應提出說明及提供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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