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5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81689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第11條、第13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期貨商接受委託交易,應由登記合格之業務員承辦之,登記人員執行受託交易,應佩帶工作證。
法規名稱 | 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5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81689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第11條、第13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