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國投票直通處理作業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2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2月12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02510號函修正第14條、第16條、第17條條文,自114年2月24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487861號令、中華民國113年8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300162211號公告辦理)

所有條文

  1. 保管機構客戶所持有股票之公司股東會中文議案案由之英譯作業,由保管機構依共同洽定之分配原則辦理之。
  2. 本公司於各公司股東會停止過戶開始日次二日,將受分配之發行人名稱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保管機構(以下稱受配保管機構)。
  3. 受配保管機構接獲本公司通知後,得操作「保管機構查詢受配翻譯英文議案案由配置表」交易(交易代號D131),查詢其受分配之發行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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