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資訊傳輸作業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2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2月12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02510號函修正第4條至第7條條文,自114年2月24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487861號令、中華民國113年8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300162211號公告辦理)

所有條文

  1. 保管機構代其客戶透過本系統通知發行人租稅優惠稅率者,應操作「租稅優惠稅率資料上傳」交易(交易代號D031),輸入相關資料並上傳證明文件。客戶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者,應由主保管機構操作前述交易辦理上傳租稅優惠稅率資料作業。
  2. 保管機構完成前項傳輸作業後,本公司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發行人。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