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4月1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300050號函修正第12條附件二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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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會會員所為之廣告、公開說明會、其他營業活動及第八條之一贈品活動,本公會認為有必要或經投資人、相關單位檢舉有違反本行為規範之嫌時,本公會應即進行查證,並對檢舉人身分予以保密;經查證後,認為涉有違反本行為規範之情事者,應依本公會會員違規處置申復辦法之相關自律程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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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會為前項之查證時,會員及其負責人、業務人員及受僱人等,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