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300816371號公告修正第6條;增訂第28條之1條文,並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66079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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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依主管機關「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會計制度範本」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關於衍生性金融商品會計揭露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