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4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113400088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8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1144000262號函勘誤)

所有條文

  1. 憑證機構依本法及本細則規定所為之申請,其應檢具之文件,應用中文書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家教育研究院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
  2. 前項文件原係外文者,並應檢附原外文資料或影本。
  3. 外國憑證機構申請許可應檢具之相關文件格式,依外國憑證機構許可辦法之規定辦理。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