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4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113400088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8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1144000262號函勘誤)

所有條文

  1. 憑證機構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憑證實務作業基準者,應檢具申請書及下列文件:
    1. 一、變更後之憑證實務作業基準及其應載明事項檢核對照表。
    2. 二、變更內容對照表。
    3.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2. 前項申請書及文件之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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