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鉅額詢價平台作業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300812731號公告修正名稱及第1條至第4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原名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鉅額詢價平台作業辦法)(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1號函)

所有條文

  1. 使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鉅額詢價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除主管機關暨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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