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處理有價證券發行人申復案件作業程序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300812731號公告修正第28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1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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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置人不服本中心依業務規則第十一條第七項、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以下簡稱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十一條或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或為結構型債券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結構型國際債券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為終止債券櫃檯買賣之處置者,得提出申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