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處理有價證券發行人申復案件作業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300812731號公告修正第28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1號函)

所有條文

  1. 受處置人不服本中心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以下簡稱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八款規定為終止興櫃之處置者,得提出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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