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暨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買賣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300802632號函修正第3條之2條文,並自114年1月6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3年12月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1509161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證券自營商於營業處所議價買賣轉換公司債或交換公司債,其買賣斷與附條件交易或買斷與賣斷交易相抵之給付結算,應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七十條之二之規定辦理。轉換公司債或交換公司債附條件交易時,應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五十二條、第七十九條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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