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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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信事業或期信事業須與本公司簽訂開戶契約書,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成為本公司參加人並留存印鑑,憑以辦理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以下合稱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或主動式交易所交易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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