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30028551號函修正第51條、第52條、第55條、第57條、第71條之6、第71條之7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2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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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所之委託編製「交割計算表」,辦理有價證券收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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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交割計算表」係依據證券交易所送交之當日成交記錄,按有價證券類別分別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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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交割計算表」之信用交易資料,各參加人應依規定時間使用電腦連線作業輸入本公司電腦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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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規定時間,依據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之規定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