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業資通系統與服務供應鏈風險管理自律規範」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3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140001132號函修正第2條至第5條、第7條條文,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34351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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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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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期貨商、槓桿交易商及期貨服務事業(下稱期貨業)對資通系統之資訊服務供應商遴選、管理、終止與解除之風險管理,特定本自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