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86270號令修正發布第24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本標準規定之各種書件,如係以外文作成者,除財務報告外,應附具中文譯本。
  2. 外國人提供之文件,除聲明書及護照影本外,均需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關出具證明、或經當地法定公證機關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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