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2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86376號令修正發布第17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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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訂定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管理規範,就可能衍生之利益衝突應於內部控制制度明定相關防範措施,並確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