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之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3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40003942號公告修正第4點,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3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32295號函同意核備)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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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上市(櫃)公司之海外子公司申請其股票第一上市者,承銷商應評估本國上市(櫃)公司決策過程之適法性、對其營運及財務狀況是否有重大不利之影響,及擬採行之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