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之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3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40003942號公告修正第4點,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3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32295號函同意核備)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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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發行公司是否依本公司「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定,於其公開說明書允當表達其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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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發行公司公司治理評鑑自評報告是否允當表達其公司治理運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