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3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40003942號公告修正第43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3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32295號函同意核備)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應依本營業細則及相關規定確實完成結算交割作業。
  2. 證券商擔任結算交割工作之業務人員赴本公司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集中交割作業時,應佩帶本公司核發之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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