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3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40003942號公告修正第43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3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32295號函同意核備)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有解散,或被撤銷許可登記,或終止使用市場契約,或因其他原因喪失其營業之權利者,本公司即將其對本公司之債權、債務相互抵銷,抵銷後如有餘額發還之,如有不足追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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