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資通系統與服務供應鏈風險管理自律規範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3月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6條 (服務變更管理)
  1. 資訊服務供應商服務內容變更,證券商之專案負責人應重新對資訊服務供應商變更之服務內容進行風險評估。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