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因應流行疫情採取異地備援辦公或居家辦公作業指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2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050801號函修正第9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59053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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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經理人、全權委託業務之投資經理人及交易室人員應簽訂居家辦公應遵守相關規範之聲明書,公司並應於居家辦公電腦作業畫面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定時提醒其應遵守個人交易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