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2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050801號函修正第2點(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59053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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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於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惟本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非強制全面適用,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總代理人及基金銷售機構可另行建構產品風險等級衡量方法,以為辦理KYP及KYC之適用;若從事基金之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活動時,以相關基金風險等級為標示,應依投信投顧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