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2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050801號函修正第14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5905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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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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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理公司及經理公司指定之事務代理機構應依「受益憑證事務處理規則」,備置最新受益人名簿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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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項受益人名簿,受益人得檢具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指定範圍,隨時請求查閱或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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