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2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050801號函修正第9點(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5905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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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守則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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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守則為指引式規範(Guideline),各公司得依其狀況,自行斟酌裁量而為制定,於必要時,得為修正或增刪,以配合法令規定或公司管理政策。本守則為業界自律規範,故違反本守則之規定,由公司依其僱傭或委任關係處理,將可能遭受公司之警告、處分或解職。若同時違反法律或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時,亦將遭受司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之處分。惟公司負責人及員工之行為如違反公司依本守則所制定之內部規範者,可能作為主管機關行政處分之參考或遭致公會之自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