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受益憑證事務處理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2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050801號函修正第15條之1、第22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5905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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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稱受益憑證事務之處理,包含下列各項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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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受益人之開戶、交易及受益人基本資料異動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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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受益憑證之過戶、質權設定、質權解除、掛失、掛失撤銷等之異動登記,以及受益憑證之合併與分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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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召開受益人會議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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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理收益分配之發放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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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處理有關受益憑證委外印製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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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理受益人或政府機關依法令規定之受益憑證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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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受益憑證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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