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1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8602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1條,自113年11月30日施行 |
所有條文
-
虛擬資產保管商應就客戶資產之保管,訂定及公告明確之保管政策及程序,並納入其內部控制制度。
-
前項保管政策及程序,應包括下列事項:
-
一、客戶資產損失、失竊或無法使用風險之防免政策及程序。
-
二、虛擬資產保管商存放客戶虛擬資產於冷熱錢包之部位比例。
-
三、冷熱錢包之存取及私鑰保管之規格及程序。
-
四、涉及客戶資產權益事件之處理程序。
-
-
前項第二款冷熱錢包之部位比例,由本會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