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1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8602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1條,自113年11月30日施行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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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保管商就其保管之客戶虛擬資產,不得與客戶約定所有權移轉於虛擬資產保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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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保管商收受客戶之虛擬資產,應與其自有之虛擬資產分離保管,不得與客戶約定與其自有之虛擬資產混合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