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30386038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5條、第10條條文,除第5條自114年1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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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內容涵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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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師法與其相關法規及實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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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會計師之法律責任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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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商業登記法、企業併購法、商標法等相關法規與工商登記及商標註冊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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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業會計法等相關法規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帳務處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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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品質管理準則與會計師服務案件準則及查核簽證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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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等證券或期貨相關法規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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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稅捐稽徵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土地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租稅法規與申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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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得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等相關法規與結算申報及查核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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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資本額查核簽證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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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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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評價準則公報及資產評價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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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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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與會計師執業相關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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